|date: 12/2016
返回列表热烈祝贺讯为科技中标集美区人民法院应急容灾系统项目!
[法院简介]
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0年,原名为厦门市郊区人民法院,1987年正式更名为集美区人民法院。全院现有内设机构17个,包括派出法庭3个;人员编制102名,实有在编干警93名,职工4人,其中法官54人、书记员24人。干警队伍呈现年轻化、专业化趋势, 35岁以下干警53人,占总人数的57 %,获得本科以上学历89人,其中研究生学历29人。全院连续20年保持违法违纪事件的零记录,荣获了全省十佳法院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、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、市级巾帼文明岗、厦门青年五四奖章等集体荣誉;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、全省法院系统“创先争优”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。
[文化建设]
多年来,集美区人民法院秉承“集德弘法,诚信守毅”这一院训,坚持嘉庚精神引领,积极打造“青年干警‘五.四’人才培养工程”,推行“三进四同”工作机制,努力打造过硬队伍;设置“集美法印”、“品牌写实”、清风长廊、裁判方法长廊等载体,丰富文化底蕴。2015年,以文法设计理念重新改造的荣誉及品牌展示厅、干警活动室在细节中融入嘉庚精神等集美元素,为干警开展专家法官讲堂、读书会及学术沙龙活动等提供了温馨场所,烘托出浓厚学术氛围,塑造“书香法院”。
[品牌掠影]
在院训“集德弘法,诚信守毅”的感召下,集美区人民法院门在培育品牌方面亮点纷呈。民事审判第一庭率先全省启动“民商事审裁方式精简化改革”,重点推行“争点中心型”庭审和裁判文书、“要素式”庭审和裁判文书及“令状式和表格式”裁判文书三种创新模式,努力实现“繁案出精品,类案出标准,简案出效率”;杏林人民法庭推行“五位一体”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,促进“无讼医疗区”创建工作的转型升级,共同为缓解医患矛盾服务;“关口前移”以源头治理方式化解了大量征地拆迁补偿纠纷,为灌口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出力;“少年审判四维机制”,走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并重,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的少年审判之路;“立案预登记”制度实现诉前与诉中、“非诉”与诉讼无缝衔接,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和效果。